如果说客家人起初担骨迁移的二次葬是为扫墓祭祀方便,相对定居后的二次葬则多为风水。魏晋以来,玄学盛行,迷信风水堪舆,晋郭璞《葬书》和程子的言论,以及南宋朱熹“葬涉祸福论”等对后世的影响很大。《葬书》云:“父母骸骨为子孙之本,子孙形体,乃父母之枝。一气相荫,由本而达枝也。”程子曰:“卜其宅兆,卜其地之美恶也。地美则神灵安,子孙盛。”朱熹《山陵议状》说:“葬之为言藏也,所以藏其祖考之遗体也……或择之不精,地之不吉,则必有水泉、蝼蚁、地风之属以贼其内,使其形神不安,而子孙亦有死亡绝灭之忧,甚可畏也。”如此可见,在迷信风水堪舆的驱使下,客家人的二次葬习俗得以盛行。因此,二次葬也被称作“做风水”。乾隆《嘉应州志·风俗》记载:“葬惑于风水之说。有数十年不葬者,葬数年必启视,洗骸,贮以瓦罐,至数百年远祖,犹为洗视。”《石窟一徵》记载:“俗父母葬十年皆议改葬,改葬者以罂易棺。捡骸而置之罂,亦有虞失瓦棺之义也。捡骸曰捡金,故罂曰金罂。”
不过,盛行的二次葬习俗,由于与中原的“入土为安”的正统礼教不符,历来为当地官方所否定,加之因争风水引发的治理问题也令地方官府头痛。各地方志都称之为陋习,或勒令禁止。《安远县志》载乾隆十一年,安远县“奉旨定例严禁有将已葬祖父母、父母及五服内尊长尸骸发掘洗筋者,均照服投影,毁弃坐罪,帮同洗检之人,坐为从。地保扶同隐匿,坐满杖。”
其实二次葬习俗并非客家地区所独有,湖北、湖南、安徽、广西等地均有见,潮汕地区学佬民系也盛行。嘉庆《大埔县志》载:“蔺志(乾隆九年蔺涛纂修)云溺于亲鸟及阴阳家宜忌之说,停丧多年,此潮属通弊,埔尚未甚。惟葬后轻于迁改,以罐易棺,头足倒置不恤。以至假穴占山,冒坟盗葬数繁案牍,此则习尚之最坏者耳。”似潮州二次葬习俗盛于大埔。《潮州府志》也称之为“陋俗相沿”。
考二次葬习俗,古已有之。考古发现,早在仰韶文化时期就有二次葬做法,可能是氏族或家族合葬的需要。但先秦古书中对二次葬的记载少见,成书于战国时期的《墨子·节葬》载:“楚之南,有炎人国,其亲戚死,朽其肉而弃之,然后埋其骨,乃成为孝子。”这是关于二次捡骨葬最早的记载,文意似是二次葬为南方异俗。
如今普遍实行火化,废除土葬,倡文明丧葬,二次葬已成历史。
2022年3月25日于深圳
百侯人文 / 图
点击下方标题链接阅读 !
🔗 【百侯故事】软葬风水
🔗 【百侯故事】葬杨氏三世祖的故事
🔗 【百侯故事】鬼子担银,寅葬卯发——杨氏五世祖婆的故事
致力于对中国历史文化古
镇百侯人文.民俗.文化.民
间传说.古建古迹.史料.等
研究.探讨和介绍!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